“竞业禁止”何等情况下生效


问题:我是一家百货公司的销售主管。三年前,我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,协议规定,如果我离开公司三年,没有在其他从事类似业务并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找到工作,我就不能自己经营类似业务。现在想把自己注册成同样业务的公司。我应该遵守这个条款吗?

答:张女士与用人单位签订了“竞业限制”条款。根据《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》的第2条,“从上述规定来看,是否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是“竞业禁止”条款生效的前提条件,而最长雇佣期受到非竞业禁止条款的限制因此,“竞业禁止”条款是否生效,要看是否符合上述规定。如果是这样,工人们应该遵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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